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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安全手冊

如何才能擔任遊艇的船長?

駕駛執照 :擔任未滿24公尺遊艇的船長,必須取得交通部二等遊艇駕駛執照;擔任24公尺以上遊艇的船長,必須得交通部一等遊艇駕駛執照(參考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 第2條)

年齡限制

  • 遊艇駕駛需年滿十八歲。(參考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 第7條)
  • 遊艇助手需年滿十六歲。(參考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 第6.7條)

遊艇人員配額

  • 全長未滿二十四公尺之遊艇出航時,需設駕駛一人,助手一人。
  • 全長超過二十四公尺之遊艇出航時,需設駕駛一人,助手二人。
  • 若遊艇總噸位未滿五噸或總噸位五以上而可乘載人員未滿十二人者,得不設助手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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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106248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
電話:(02)8978-2900
「遊艇申辦服務平台」服務專線(泊位申請、出海報備):04-2451-30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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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臺灣遊艇入口網」服務專線(網站資訊):02-8712-3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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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 11/8/2024 11:05:17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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