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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安全手冊

海上求生

雖然法令沒有強制要求所有遊艇乘員都必頇隨時穿著救生衣(個人漂浮裝置),但在下列危險性增加的情況下,船長應該負起責任要求在遊艇上的乘員都需穿戴救生衣(個人漂浮裝置): 

  • 當遊艇穿越或者詴圖穿越淺海沙洲或者已標明的危險地帶時。 
  • 當遊艇由單獨一人操作時。 
  • 在夜晚(日落後一小時起至日出前一小時)或視線受到限制(大雨或濃霧)時駕駛遊艇。 
  • 當有很大的可能性會發生以下情況時:遊艇可能傾覆、被海浪打翻、船上乘員可能從船上落入水中或者被迫跳水時。
  • 遊艇在以下區域航行時:氣象局目前對該區域正發佈有大風警告、暴風警告、強雷暴警告或惡劣天氣警告。 
  • 該遊艇沒有欄杆與安全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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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106248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
電話:(02)8978-29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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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 11/8/2024 11:05:17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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